高層鋼結構非結構構件的一般規定
2021-03-16 08:47 高層鋼結構 陜西鋼結構
1、非結構構件系指加于高層鋼結構承重結構上的非承重內、外墻、陽臺、雨蓬、屋頂女兒墻、頂棚裝飾材料等。
2、非承重幕墻需要承受單塊幕墻的自重、風荷載、溫度變化等引起的作用及施工臨時荷載,在地震區還需要承受幕墻本身的地震作用。
3、對體型復雜、表面多變化及高層鋼結構密集等環境較復雜又尚無有關規范可遵循的幕墻,需要通過風洞試驗來確定風荷載的有關系數。
4、非結構構件的地震力應施加于其重心,水平地震力應沿任一水平方向。
5、幕墻構件與節點設計可以按現行的設計規范進行承載力設計并做必要的剛度驗算。
6、高層鋼結構中設置連接幕墻、圍護墻、隔墻、女兒墻、雨篷、商標、廣吿牌、頂篷支架、大型儲物架等建筑非結構構件的預埋件、錨固件的部位,需要采取加強措施,以承受建筑非結構構件傳給主體結構的地震作用。
7、非承重墻體的材料、選型和布置,需要根據烈度、高層鋼結構高度、體型、結構層間變形、墻體自身抗側力性能的利用等因素,經綜合分析后確定。
8、各類頂棚的構件與樓板的連接件,應能承受頂棚、懸掛重物和有關機電設施的自重和地震附加作用;其錨固的承載力需要大于連接件的承載力。
9、懸挑雨篷或一端由柱支承的雨篷,需要與主體結構可靠連接。
10、玻璃幕墻、預制墻板、附屬于樓屋面的懸臂構件和大型儲物架的抗震構造,需要符合相關專門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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