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建筑內裝部品生產的一般規定
2020-04-20 09:10 鋼結構建筑 華邦建設
1、鋼結構建筑內裝部品的生產加工需要包括深化設計、制造或組裝、檢測及驗收,并且還需要符合以下規定:
(1)、鋼結構建筑內裝部品生產前需要復核相應結構系統及外圍護系統上預留洞口的位置、規格等。
(2)、生產廠家需要對出廠部品中每個部品進行編碼,并且可以采用信息化技術對部品進行質量追溯。
(3)、在生產時可以適度預留公差,并且應進行標識,標識系統需要包含部品編碼、生產規格、使用位置、材質與顏色等信息。
2、部品生產需要使用節能環保的材料,并且還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的相關規定。
3、鋼結構建筑內裝部品生產加工要求需要根據設計圖紙進行深化,滿足性能指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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