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鋼結構基礎與設置地下室的規則
2019-06-27 10:12 高層鋼結構 華邦鋼結構
1、高層鋼結構的基礎形式,需要根據上部結構、施工條件與工程地質等綜合因素確定,好選用筏基、箱基、樁基與復合基礎。當基巖較淺、基礎埋深不符合要求時,可以采用巖石錨桿基礎。
2、高層鋼結構設置地下室時,框架—支撐(延性墻板)結構中豎向連續布置的支撐(延性墻板)需要延伸至基礎,從地下二層開始,支撐(延性墻板)可以用鋼筋混凝土剪力墻置換;鋼框架柱應該至少延伸至地下一層,框架柱的豎向荷載可以直接傳給基礎。基礎埋深好一致,不要采用局部地下室。
3、超過50米的高層鋼結構需要設置地下室。其基礎埋置深度(從室外地坪或通長采光井底面到承臺底部或基礎底部的深度),當采用天然地基時不能小于結構總高度的1/15;當采用樁基時,樁承臺埋深不能小于結構總高度的1/20。
4、當高層鋼結構設置沉降縫時,可以使用一些松散材料將沉降縫地面以下部分填實,以確保高層鋼結構基礎四周的可靠側向約束;當不設沉降縫時,則需要在施工中設后澆帶。
5、設防烈度較高與地基條件適宜時,高層鋼結構與鋼筋混凝土基礎或地下室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層之間,需要設置鋼骨混凝土結構層。
更多相關高層鋼結構資訊,請點擊:www.ld0738.cn
